【全民学法】非机动车应当遵守哪些交通规则?你会骑车吗?

作者:刘春城  发布时间:2020/8/2 14:37: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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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民学法】非机动车应当遵守哪些交通规则?你会骑车吗?中国是自行车的王国,特别是现在随着共享单车的推广,大家又开始骑自行车了,同时电动自行车也很普及,那么驾驶非机动车都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呢?大家可能都知…

【全民学法】非机动车应当遵守哪些交通规则?你会骑车吗?

 

中国是自行车的王国,特别是现在随着共享单车的推广,大家又开始骑自行车了,同时电动自行车也很普及,那么驾驶非机动车都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呢?大家可能都知道不能逆行、不能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

但是你知道吗?

可以骑自行车横过道路吗?

喝酒了可以骑车吗?

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到的道路上应该离路边多远骑车才是合法的?

自行车可以带人吗?如何带人?可以带什么样的人?

路口如何拐弯?


【生命只有一次,因此需要倍加珍惜!】

 

今天来总结一下非机动车的相关法规、交通规则,【】内的红色部分是本律师提炼的,便于记忆,仅供参考:

 

【非机动车的概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摘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非机动车是否登记各地自行规定,比如北京自2018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就必须登记方可上路行驶,普通自行车不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非机动车也必须右侧通行,不能逆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顺向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边行驶】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能进入其他车辆专用车道,比如公交车道】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确保安全】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电动自行车限速15Km/h】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依法停放,不妨碍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摘录)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信号灯】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拐弯让直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路口遇阻时勿入】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左转拐大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路口红灯停】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路口不能右拐时等候】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让先行车】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让右方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右拐让左拐】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道路下车推行,走人行道、过街设施、确认安全】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借到后迅速返回,机动车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依法载物载人】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醉驾】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转弯示意,不得猛拐,依法超车】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有危险动作】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摘录)

(这是北京的特殊规定,非北京的需要查询当地地方法规)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登记方可上路】

第五十四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

  (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

  (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第五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五)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六)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制动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骑行;

  (八)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九)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载人;

  (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

  第五十六条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

  (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

 

刘春城律师  18年资深执业律师,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团队合作,专业办理婚姻继承、房屋买卖、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民、刑、经济法律业务,经验丰富、成功率高,TEL:13910393880(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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