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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更改事故认定书,摘掉肇事逃逸帽子的一起典型成功案件
通过法院更改事故认定书,摘掉肇事逃逸帽子的一起典型成功案件
关键词:肇事逃逸,更改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拒赔,推翻事故认定书,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事故责任不服复核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某日,刘某驾驶大货车行驶到昌平区某路段,与右前侧的电动自行车剐蹭,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发当时,刘某称未感知发生了碰撞,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在行驶到距现场两公里左右(后实际测量为800米左右)被后方车辆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报警并返回现场并等待交警处理。
后因有过往车辆的司机证明看见前面的大货发生事故时向左打了一把轮,附近公司门口的保安说听到“哐”的一声等。交通队最终认定刘某肇事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大货车虽然投保了100万的商业三者险,但是因肇事逃逸而拒赔。
责任不服:
事故认定后,刘某立即委托我向市交管局申请复核,死者家属也很快就民事赔偿问题起诉到法院。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复核期间任何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复核终止。剩下的唯一可行途径就是在法院赔偿诉讼中,就事故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向法院提出不服的理由和证据。
肇事司机是河北太行山老区的一个农民,还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老实八交的一个人。雇主是内蒙的一对夫妻,好不容易攒点钱买辆货车在北京拉渣土,雇这个司机还不到半个小时,结果就捅了这么大的娄子。买车时就担心出事故,除了交强险,还找人托关系到河北买了100万的商业三者险(因为在北京,保险公司对大货车都不卖100万的三者险)。可是万万想不到,事发当天请的这个司机上车刚半个小时就撞死了一个人,而且还被交通队认定肇事逃逸。夫妻两个人听说死者家属要100多万,吓得半死。
案件处理结果:
我接受这个案子,压力也很大。想尽各种办法,复核、三级信访,都没个结果。调卷,仔细研读,查找漏洞、找大货车的各项参数,论证司机当时确实无法感知发生碰撞事故。通过现场路况、距离等,尽可能还原现场,还原真相。想尽办法说服法官。准备的材料数十个。经过一次庭前谈话,两次合议庭开庭,激烈的法庭辩论。最后终于事如所愿,彻底摘掉了肇事逃逸的帽子,死者的损失完全由两个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个案子也最大程度的保障了死者家属的利益,如果判司机、雇主赔偿,执行起来估计遥遥无期。
肇事司机也松了一口气,按照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不但保险不赔,而且还要被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不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取得谅解的话,估计要判个五、六年。现在好了,赔偿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虽然还面临刑事处罚。但一般交通肇事罪在三年以下六个月以上量刑,估计也就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甚至判个缓刑。这下彻底松了一口气。
每办成一个案件,取得成功,心里有无比的成就感,这也就是做律师的最大快乐和幸福。
刘春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