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车主惹车祸 挂靠公司共担责

  发布时间:2012/11/9 23:02: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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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际车主惹车祸挂靠公司共担责作者:张晓玮发布时间:2012-11-0815:15:48肇事车辆撞上路人,车主与车辆挂靠公司被判共同承担责任。双方推诿责任迟迟不予履行,近日,海淀法院遂对挂靠公司的多辆豪车予以查封,摄于法院…

实际车主惹车祸 挂靠公司共担责

作者:张晓玮  发布时间:2012-11-08 15:15:48


 

    肇事车辆撞上路人,车主与车辆挂靠公司被判共同承担责任。双方推诿责任迟迟不予履行,近日,海淀法院遂对挂靠公司的多辆豪车予以查封,摄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挂靠公司最终向受害方履行了赔偿责任。

    李某有货车一辆,该货车挂靠在某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名下经营,双方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2010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廖公庄路西黄村桥东处,李某驾驶小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刘某驾驶一辆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刘某被撞翻。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车祸致使刘某受伤,生活极其不便,迫于无奈刘某将保险公司、李某及车辆挂靠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10万元,李某与挂靠单位某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共同赔偿120万元。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肇事者李某、挂靠公司均相互推诿拒绝赔偿,受害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名下并无任何可执行财产,而其挂靠公司某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名下则有300多辆车,且大部分为奔驰、宝马、辉腾等价值80万以上的豪车;法院还查询到,北京车辆限购后该公司一直为4S店背车。故法院在赔偿额范围内查封了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名下的若干豪车,该公司非常着急,后在三天内偿还了受害人刘某各项损失费50万元,其余款项也在积极履行之中。 

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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