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

作者:刘春城律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07/9/17 23:49:11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2006年4月某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醉酒驾车速度过快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一名乘车人当场死亡、一名乘车人重伤,肇事司机轻伤。后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肇事司机负本…

20064月某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醉酒驾车速度过快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一名乘车人当场死亡、一名乘车人重伤,肇事司机轻伤。后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肇事司机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不负事故责任。

死者的赔偿问题不久经过调解由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35万元解决,另一名伤者一直住院治疗,连续住院8个月,留下严重残疾、后遗症,还需要二次手术。因赔偿问题无法解决,虽委托我全权代理赔偿诉讼。

我接受委托后和肇事司机主动联系,肇事司机也同意调解协商解决,但伤残赔偿金是一个大头,遂由我们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一周后鉴定结果出来了,伤残程度为7级,累计赔偿指数为40%,伤后误工时间和伤后护理期限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经和当事人商量确定总的索赔数额40万元(包括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肇事司机按照我整理的赔偿方案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肇事司机没有答应具体数额,只是说自己损失很大,死者那方已经赔偿了35万元,市政损失赔偿5万元,垫付我的当事人医疗费等10万元,给朋友修车花费10万元,自己实在无能力再拿出来40万元。后来又经过多次和肇事司机及其律师沟通做调解工作,但肇事司机一直坚持最多再找朋友借10万元,多了实在拿不出来。

因为本案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因为种种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甚至连我的当事人轻伤、重伤都没有鉴定,看来如果再不给肇事司机施加压力,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后通过找交通队作伤情鉴定(结果种上),一次次找预审,案件总算移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本来只有一个月的审查起诉其,但也因为各种原因拖了很长时间,又一次次的和检察院联系今年7月底总算移送到了法院,法院还不错,案件到了法院就着手起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整理各种证据材料,到法院阅卷,立案。和主审法官联系希望协助调解解决,肇事司机那边也希望调解解决,但还是强调赔偿能力的确有限,已经借了几十万元,实在不能再借到更多的钱了,最多再加两万,一次性赔偿12万元,我们当然不能答应,就有一次次的拉锯战,经过合法官、肇事司机及其律师并和我的当事人沟通,最后在法院审理期限的最后一天终于达成了协议,由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20万元。20万元对于伤者的实际情况确实少了一些,但如果站在现实角度考虑,伤者本人明知肇事司机醉酒仍然乘坐,本身也有一定的过错,扣除一些不合理的索赔费用,实际可能的判决结果也就22万元左右。如果真的判决,这类案件本身法律规定的刑期就不长,判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真的判了缓刑,即使赔偿判的再多,执行起来肯定困难,要是真的从肇事司机的工资中每个月扣一部分,20多万元真不知道扣到猴年马月。好在刑事案件没有判决前,肇事司机也不能肯定法院一定不判实刑,心理压力也很大,在这种心理作用下,通过各方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分析:交通事故的赔偿一定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是一方面,但实际执行起来又是一回事,不要单纯看法律规定的数额,要站在现实的角度详细、认真、全面考虑,本案肇事司机总的来说还是那种比较负责任的人,事故发生后和死者家属的赔偿顺利调解解决,伤者的医疗费也基本都垫付了。已经支付了五六十万元,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确实再让他支付40万元很难实现,只能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调解借助刑事心理压力达成调解协议,这个时候肇事司机为了自己不坐牢,有各种办法筹钱的动力。如果判了刑以后,不管是实刑还是缓刑,你再让他借钱执行判决,肯定不可能的事。所以这类案件处理一定要掌握好火候。

 

上一篇:前几年代理的数起成功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下一篇:一起肇事逃逸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成功案例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