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
已回复2013/7/10 16:39:27
您好我想问下,我曾在一所中学上学,后来因为学校同学对我恶意中伤,大概一年半之久,我就开始发抖,听不了声音,后来被我母亲送到了北京六院,以及天津市安定医院,说我患了强迫症,现在我上不了学了,我之前成绩不错,能考上重点高中的,但是现在职专都去不了了,一去学校就发抖,我可以索要赔偿么,能索要多少呢
您好,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对你进行了恶意中伤、捏造事实、故意传播、侮辱、诽谤,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数额需要看使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赔偿能力等。
具体可以详细面谈,最好带上材料,电话:1391039388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7/24 23: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