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的民事赔偿问题
已回复2013/4/16 16:32:26
刘律师,您好!我表弟(15岁)在京就餐时因与邻桌发生口角,餐后被邻桌(陌生人,已抓)3人在饭店外殴打致死,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我想咨询下,此类案件的在民事赔偿方面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法官今日电话说如果判决,根据新刑法只能支持几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是是这样的吗?谢谢!
目前,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争议,有可能出现这样不利的后果,但是你们可以不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刑庭的法官主要审理刑事犯罪,如果想获得更多赔偿可以到民庭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也有其他解决办法,具体可以委托我们全权代理。
刘春城律师,电话:1391039388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4/17 8: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