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已回复2012/7/15 11:54:48
您好刘律师:婚后女方父母给的陪嫁钱一万元,还有说是给我们买车的钱三万元(均存在女方卡里)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我们没有把钱放在一起,这样的话我们的工资奖金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该怎么分割?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说的一万和三万需要你岳母明确是借贷还是赠与,以及赠予她女儿还是你们夫妻。但是你们夫妻婚后任何一方的工资和奖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还有问题可以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或者委托我们代理,电话:13910393880,刘春城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7/16 10: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