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承担责任
已回复2010/4/7 8:42:03
我2010年1月30号驾车与电动助力车相撞,至使电动助力车车主受伤。当时因我的车是全保的,所以交警让我承担了全部现任。伤者入院时医院检查结果为可能耻骨骨裂,到2010年2月21号复查时,耻骨骨裂已经全愈;但又查出膝关节韧带损伤,需继续治疗,同时在治疗期间还对胃病进行了治疗。现已出院,我想咨询一下,在上述医疗费中,膝关节韧带损伤和胃病的治疗费是否应由我承担。
胃病恐怕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有争议,应该通过法医鉴定确定损伤和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4/11 10: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