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赔偿
已回复2010/1/19 14:41:11
我于2009年5月下旬时,在单位库房下货时,因同事没有扶好手动叉车,导致我从叉车上摔下来,高度只有两米多的样子,但结果却是我右脚跟骨骨折。就医时,医生说我的情况处于严重与不严重之间,可做手术,也可以就这样养着。我选择了后者,现在想来当时医生真是不太负责,没有将话说清楚,加上公司经理也在边上添油加醋说不要紧类的话。现在我的情况是,跟骨关节并没有完全复位(X光片显示,要做手术才能复位),跟骨比正常粗大,关节活动范围变小;脚能正常走路(比较僵)了,但是不能负重(库房经常搬书什么的,一天下来,第二天早上就觉得脚走路痛,得休息几天才行),就是出去玩一天,晚上回家脚也痛。
就医是公司出的钱,没有营养费,更没有专人看护,养伤期间工资也比正常工资少了200块。
转眼就是过年了,脚还是这样。就是好了,这个伤痛也会影响我以后的正常生活。象我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申请赔偿。你们这里有没有典型的安全来供我参考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待遇。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19 21: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