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已回复2009/7/5 9:11:02
您好!我想咨询有关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我丈夫骑电动车路过一停在路上的汽车,汽车突然开门导致我丈夫倒地,造成3根肋骨骨折,锁骨错位(需进行手术),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其车辆已上全险,可以理赔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但我丈夫因手术及肋骨骨折饱受折磨,连续几天无法入睡,同室病友说可以要求肇事人赔偿(除保险赔偿以外),想咨询您是否可以对受害人所遭受的痛苦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法律上可以要求的项目: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建议作伤残鉴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7/6 21: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