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司法鉴定

作者:刘春城律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2/6/11 14:38: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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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案件中关于医疗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关于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案件中关于医疗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于已经发生的、有票据的医疗费很好解决,但是关于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实践中解决起来比较麻烦,如果伤者希望尽快一次性解决后续治疗问题,不希望等上很长时间实际发生后再解决,也可以第一次起诉时一同要求。对于简单的取内固定的手术费一般是医院开具证明,例如医院在诊断证明上直接注明:“取内固定二次手术费12000元”,实践中大部分法院一般是会支持的。但是对于伤残特别严重,需要继续治疗的项目和费用比较多,甚至还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最好通过法医鉴定来确定,因为医院开具证明一般很难开全,而且很多医院也并不开具这类证明,这时向法院申请对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进行法医鉴定,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途径,因为法医鉴定作为一种证据,证明效力比较强,法院一般也便于判决采信。
例如:前段时间办理的一个案件,受害人为植物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二人,关于后续治疗及残疾用具费用的鉴定结论为:1、伤者持续植物生存状态需特殊医疗依赖;2、预防肺部、泌尿系统感染等检查、治疗费用,每年约人民币(以下同)1万元;电动吸痰器一套约1000元;吸痰管每年费用约2000元;器官套管及口腔、器官切开处日常护理,每年费用约2400元;鼻胃管每年费用约1000元;护理床一张约2000元,使用年限约10年;防褥疮床垫2个,约2000元,2年更换一次;防水垫、护理垫每年费用约4000元;润肠和辅助排便的药物,每年约3000元;营养支付每年费用约3万元;持续吸氧每年费用约1万元;神经营养药物每年费用约1500元;高血压药物治疗每年费用约1000元,电解质、肝功能定期检查每年费用约900元;3、辅助器材及其耗能费用:流质饮食制作及配件每年费用约300元;氧气吸入设备费用约1200元;口腔护理及气管切开护理的器材每年费用约300元;日常器材每年能量消耗费用约1800元;4、颅骨修补费用约6.6万元;5、康复治疗:20元、日,每年约需用7300元。
对于这个鉴定结论,我们认为是非常全面具体的,便于法官具体掌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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